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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杭州提取公积金时间

      提取方法如下:

  1、房消费提取: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销户提取: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死亡。

  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13757177130,办事程序:住房公积金网,职工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要盖章),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

  6、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后,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

  杭州提取公积金时间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或者配偶在杭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

      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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