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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定价日选择1月1日属不属于还款日

  对于房贷申请者来说,放款日和还款日是一样重要的。但是这次的贷款利率重新转换之后,用户需要转换的话是可以重新选择定价日和还款日的。大多数银行的情况,就是2021年1月1日,以后就每年的1月1日重新定价、那么,lpr定价日选择1月1日属不属于还款日?

  lpr定价日选择1月1日属不属于还款日?

  如果果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在2021年1月1日,房贷执行利率会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差。这样的,lpr定价日选择1月1日也是还款日的。如果选择了这个选项,得要2021年1月1日才能更新利率,在此之前,一直按申请者之前的原房贷利率执行。不得不说一下的是,如果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的每年1月1日,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转换后的执行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小结:贷款利率不是紧随着LPR的变化而变化,是在LPR变化后的重定价日生效。如何在2020年大概率降息的眼下,根据自己的放款日来选择重定价日,尽快享受当下的降息优惠。但是是否选择重新定价是需要用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的,此外还需根据贷款发放日、利息预判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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