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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有道是“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对于大学生们,国家一直以来都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不少银行还为家庭贫困的学生们开放了助学贷款。

  建行助学贷款的开放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会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要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可超过10年。

  建行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

  1、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需要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注: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2、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会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

  3、银行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4、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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